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布了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及表彰结果内蒙古法院2篇案例获奖1人被评为先进组织个人。
内蒙古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获奖名单
二等奖(民事二等奖案例)
郭某与贾某、韩某某、杨某某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案
——共同饮酒人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
编写人: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 李东菊
优秀奖(民事优秀奖案例)
谭某诉包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——合同解除时间及定金罚则的认定
编写人: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超
先进组织个人奖
杨智勇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
本次活动共收到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初评并推选的优秀案例3792篇,涉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领域。在评选中,围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典型性、代表性、新颖性以及说理论证、格式规范等方面进行专业评议,确保评审工作公平、公正,体现评选质量和水平。
内蒙古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案例、理论调研工作,坚持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宗旨,集聚法治力量,以丰富生动的司法案例助推法学研究。内蒙古法院将以此次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为契机,继续努力挖掘司法案例中的法律精髓,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,提升裁判文书质量,加强司法经验学习交流,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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